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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(京兴劳人仲字[2024]第1350、1374号)

2026-06-22|383|8 次阅读|登录后可下载

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(京兴劳人仲字[2024]第1350、1374号)

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(京兴劳人仲字[2024]第1350、1374号)




北京峰瑞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:


本委已受理邹洪鹏、王燕云与你(单位)劳动争议两案(京兴劳人仲字[2024]第1350、1374号),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(单位)送达,现根据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,向你(单位)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、仲裁申请书、出庭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。限你(单位)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开庭材料,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,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为答辩期。本委定于2024年3月11日09时0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,无正当理由不到庭,本委将缺席审理。


联系人:朱瑞琪;联系电话:010-89292752


地址: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90号


特此公告




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

2024-01-22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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